林地資產的認定
2022-02-11 08:1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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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木資產是具有資產屬性的林木的總和,根據森林法,林木資源按其功能主要可分為:用材林、防護林、經濟林、薪炭林和特殊用途林五種。在這五大林種中:經濟林一般應全部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。因為它的產權通常較明確,并可實施有效的控制。而且它以生產果品、油料、飲料、調料、工業原料和藥材為目的,通常有較多的投入和較高的經濟效益。
用材林和薪炭林的大部分應認定為森林資源資產,不能認定為資產的主要有:產權關系不明確的用材林和薪炭林;經營主體無法進行事實上有效控制的用材林;生產條件惡劣或林分質量極差,無法產生經濟效益不能作為經營對象的森林。
景觀是一個系統概念,森林景觀是森林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林區中的山、水、石、大氣、光照、動物、植物等各種生物和非生物要素的組合,稱為森林景觀。森林景觀的開發利用是隨著森林旅游的興旺而興旺起來的。森林景觀的開發,經營是以森林旅游為目的,以林地的開發為基礎。森林景觀能被認定為森林環境資產,除了其產權要求外,關健是看當地的旅游發展水平。交通條件好,森林環境優美,可以吸引游客的景觀資源可以認定為森林景觀資產;地處邊遠,交通困難,雖然環境優美,但無法吸引游客的景觀在當前僅能是資源而不能作為景觀資產。